首页 / 发票制度
发票制度
广州辞迁贸易有限公司发票制度
为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公司发票的开具、取得和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发票制度。
一、发票开具
  1. 开具范围: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需依法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1. 开具种类:根据业务性质及客户需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客户,且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业务;增值税普通发票则用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业务场景。

  1. 开具要求

  • 发票内容应如实反映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包括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 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若有)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严禁虚开发票,包括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介绍他人开具此类发票。

  • 若客户要求开具电子发票,公司将积极提供相应服务。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客户可通过公司指定的电子发票平台获取和下载。

二、发票获取
  1. 采购环节:公司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的发票应符合国家税收法规要求,发票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且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相关采购人员及财务人员有权拒收。

  1. 费用报销:员工因工作需要产生的费用报销,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报销依据。发票开具日期应与费用发生时间相符,发票抬头应为公司名称全称,发票内容应与报销事项一致。对于无法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

三、发票使用与保管
  1. 使用规范:发票仅限在公司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严禁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也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公司设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发票的领购、开具、作废、缴销等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 保管要求

  • 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保管工作,设立专门的发票存放场所,确保发票存放安全。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5 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对于空白发票,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如发生发票丢失情况,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程序办理挂失手续,同时登报声明作废。因发票丢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发票查询与验证
  1. 公司及客户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或税务机关提供的其他合法渠道,对取得的发票进行真伪查询和验证。如发现发票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票方联系核实,必要时可向税务机关反映。

  1. 公司财务部门在收到发票进行报销审核时,应对发票进行真伪验证,并确保发票信息与实际业务相符。对于无法验证真伪或信息存在疑点的发票,应要求报销人员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或更换发票。

五、违规处理
  1. 公司员工若违反本发票制度,存在虚开发票、转借转让发票、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等处罚措施;若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如因客户原因导致发票开具错误或其他问题,公司将积极配合客户解决,但客户需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及损失。同时,若客户存在恶意要求开具虚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拒绝,并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告。

六、制度修订与解释
  1. 本发票制度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调整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制度将及时在公司内部公布,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1. 本发票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辞迁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在执行过程中,若员工或客户对发票制度存在疑问,可向公司财务部门咨询,财务部门应及时给予解答和指导。